5月25日,州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得彪,副主任恩克,县政府副县长李大治陪同调研。
执法检查组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察看的形式进行。前往茶卡镇气象服务站、茶卡镇气象观测点、希里沟镇气象观测点、县气象局进行了实地察看。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情况汇报;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执法检查组对我县气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提出五条意见建议。一是气象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和日常工作,为政府提供翔实准学的数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保障。二是气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主动衔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气象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营造气象事业发展良好氛围。四是进一步强化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考虑气象因素,做到气象观测点科学合理布局,资源整合利用。五是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逐步完善气象服务体系和气象灾害预防体系,有效提高气象灾害预防综合管理能力,为全县农牧民生产生活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信息,为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