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兰县2018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联合文《关于做好2017年度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264号),我县高度重视,已编制完成《乌兰县2018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
附:乌兰县2018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监督电话:0977—8241041
0977—8242664
乌 兰 县 财 政 局
乌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乌兰县2018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要求,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推动权力下放和制度松绑,做好“放、管、服”工作,让贫困县有权力、有动力履行好扶贫主体责任,支持实施精准扶贫,形成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的长效机制。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在精准扶贫工作领域的使用效益,助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四年扶贫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严格落实州委、州政府“百日大会战”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利用100天时间,举全州之力,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过硬的举措,更加有效地行动,聚焦各项政策、聚焦各种资源、聚合各方力量,下足“绣花”功夫,大干苦干一百天。持续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加强财政支农政策顶层设计,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改革和完善农村投融资体制,切实提升我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转变观念、创新机制。以精准扶贫为引领,以脱贫实效为导向,鼓励各部门大胆创新、主动作为,改变涉农资金“撒糊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现状,化“零钱”为“整钱”,优化财政涉农资金配置。
——精准发力,注重实效。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狠抓落实、权责匹配。在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作为实施主体,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项目落实。
三、目标任务
以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清零为目标,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探索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做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今后,我县将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机制,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四、整合资金规模
2018年,我县将中央、省级和县级财政安排用于支农、扶贫、农业综合开发、中央以工代赈、农村危房改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发展资金等纳入到整合使用范围。
2018年我县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085.45万元(上级28706.5万元,县级配套1378.95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2181万元(上级专项资金1481万元,县级资金700万元);农牧业发展资金1195.85万元(上级专项资金781万元,县级资金414.85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7294万元(上级专项资金17224万元,县级资金7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277万元(上级专项资金427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40万元(上级专项资金799万元,县级资金14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85万元(上级专项资金831.9万元,县级资金53.1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209.6万元(上级专项资金1209.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30万元(上级资金430万元);其他:其他1673万元(上级资金1673万元)。
(一)扶贫专项资金2181万元(上级专项资金1481万元,县级资金700万元),2018年我县拟整合项目有:
1、23个非贫困村产业发展扶持项目资金920万元(上级专项资金),23个非贫困村每村40万元,用于壮大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实施。
2、青春创业贷款风险防控资金50万元,用于2018年青春创业扶贫贷款风险防控担保资金。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实施。
3、雨露计划贫困大学生补助资金11万元,用于2018年秋季招考结束以后,对符合标准的学生进行全覆盖补助。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实施。
4、投资收益资金500万元,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解决村集体经济收入低的问题。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实施。
5、县级配套资金70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项目配套。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水利局等组织实施。
(二)农牧业发展资金1195.85万元(上级专项资金781万元,县级资金414.85万元),2018年我县拟整合项目有:
1、乌兰县全膜覆盖栽培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资金24万元(上级资金24万元),用于在全县四镇实施农作物全膜覆盖栽培技术0.2万亩。由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实施。
2、乌兰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资金40万元(上级资金40万元),用于在全县四镇实施土壤质量保护与提升任务,耕地增施有机肥4万亩,秸秆还田3万亩。由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实施。
3、乌兰县农作物病虫鼠害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25万元(上级资金25万元),在全县四镇设施农作物病虫鼠害监测点4个;专业化防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0.5万亩;重大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及应急防控1万亩;农区统一灭鼠监测防控3万亩;建立TBS防控示范点2个。由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实施。
4、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补助项目资金70万元(上级资金70万元),按照“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区域布局,形成一村一品”的建设要求,大力发展枸杞、蔬菜、半细毛羊、柴达木绒山羊、牦牛、肉牛等特色主导产业。由县草原工作站负责实施。
5、农业种子工程三圃田建设项目4万元(上级资金4万元),标准穗6000穗、穗行圃3亩穗系圃12亩、原种田85亩。由县种子管理站负责实施。
6、农业种子工程麦类品种繁殖项目资金20万元(上级资金20万元),麦类品种繁殖2000亩。由县种子管理站负责实施。
7、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粮改饲项目)项目180万元(上级资金180万元),用于展示示范。由县草原工作站负责实施。
8、草地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试点社建设项目120万元(上级资金120万元),用于扶持3个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开展试点社组建、畜牧业生产资料的优化重组等。由县经营管理站负责实施。
9、家庭农牧场扶持项目10万元(上级资金10万元),用于培育省级示范性家庭农牧场2家。由县经营管理站负责实施。
10、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80万元(上级资金80万元),用于培育专业合作社8家,其中省级5家州县级3家。由县经营管理站负责实施。
11、高效养殖技术推广项目40万元(上级资金40万元),用于高效养殖技术推广示范点。由县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实施。
12、畜牧良补项目18万元(上级资金18万元),用于调种种公羊补贴。由县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实施。
13、产业转型资金279.85万元(县级资金279.85万元),用于福牛产业转型补助。由县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实施。
14、动物防疫资金项目105万元(上级资金80万元,县级资金25万元),用于一是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强化屠宰行业监管和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监管,重点做好包虫病与布病防治,免疫抗体监测与延伸绩效管理,动物疫病源溯技术推广与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跨省调运动物专项整治与公路动物防疫安全监管等工作,全面完成省农牧厅下达的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任务,投资30万元。二是80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20万元。由县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实施。
15、农产品产地环境及质量安全监测项目40万元(上级资金40万元),用于蔬菜500份样品,检测枸杞子500份样品,畜产品检疫,农机检验。由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县草原站、县种子站、县农机管理站负责实施。
16、包虫病防治项目50万元(上级资金30万元,县级资金20万元),用于采购药品、捕杀流浪狗、中小学生培训宣传,狗粪污无害化处理设备,实现集中处理、防疫员补助等。由县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实施。
17、县级配套资金90万元,用于草原日常管护费用。由县草原工作站负责实施。
(三)水利发展资金17294万元(上级专项资金17224万元,县级资金70万元),2018年我县拟整合项目有:
1、老虎口水库工程项目资金11000万元(上级资金11000万元),新建水库一座。由老虎口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实施。
2、乌兰县茶卡镇扶贫产业园草原节水灌溉项目(二期)资金677万元(上级资金677万元),用于配水支管28条,总长30906m,为0.6MPaф250mmPE100管;立管共626条,每条长2.0m,总长1252m,采用1.25MPaф50mmPE100管,移动管1300条,每条长1.0m,总长1300m,采用1.25MPaф50mmPE100管,给水栓626座。由县希赛灌区管理处负责实施。
3、乌兰县茶卡镇巴音村灌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资金1173万元(上级资金1173万元),主要用于维修原有引水口1座,新建引水口1座,新建主干管1条长2.536km,铺设支管4条9.976km,斗管7条2.764km,配置给水栓800个,给水池800座,闸阀井1座。新建机井1眼,机井房1座,配置供电太阳能电站1座。由县希赛灌区管理处负责实施。
4、乌兰县2018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托海灌区)资金2000万元(上级资金2000万元),用于工程新建沉砂池1座,铺设干管2条,其中1#干管长6711m,2#干管长6994m,铺设支管55条,总长22.16km,铺设斗管91条,总长34.49km。由县希赛灌区管理处负责实施。
5、乌兰县赛什克灌区引水管道工程资金1650万元(上级资金1650万元),用于工程新建输水明管7.3km,布设镇墩73座,支墩912座,沿线新建建筑物6座,消力池2座,引水渠道300m。由县希赛灌区管理处负责实施。
6、乌兰县2018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项目资金190万元(上级资金190万元),用于铜普镇维修改建原有引水口5座,希里沟镇河东村维修改造渠道1km。由县希赛灌区管理处负责实施。
7、乌兰县2018年度公益性维修养护工程资金19万元(上级资金19万元),用于水库机电设备、坝面、放水闸门维修等。由县希赛灌区管理处负责实施。
8、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及乡镇级配备应急救援工程和设备资金35万元(上级资金35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县、乡及村级预案、购置警示牌等宣传物、演练等。由县希赛灌区管理处负责实施。
9、乌兰县茶卡灌区引水枢纽维修改造工程资金480万元(上级资金480万元),主要用于拆除原溢流堰,堰宽为100m,拆除下游原消力坎,长度为110米,更换泄洪闸闸门、启闭机及启闭梁共7套。更换进水闸、冲沙闸闸门、启闭机及启闭梁共2套。新建溢流堰一座,堰宽为90米。新建左右岸导流墙共165m,其中左岸为15m,右岸为150m。新建泄洪闸及溢流堰下游消力防冲等构筑物,其中钢筋石笼消力垫2010.56㎡,消力坎83.6m,格宾网箱海漫2566.96㎡,抛石防冲槽986㎡。新建冲砂渠15m。由县希赛灌区管理处负责实施。
10、县级配套资金70万元,用于专项渠道维护。由县希赛灌区管理处负责实施。
(四)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277万元(上级专项资金4277万元)。2018年我县拟整合项目有:
1、2018年公益林项目资金3853万元(上级资金3853万元),用于389.81万亩公益林管护。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负责实施。
2、森林公安装备费10万元(上级资金10万元),用于乌兰县森林公安装备采购。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实施。
3、退耕还林2003-2006年补助资金297万元(上级资金297万元),用于33000亩退耕还林补助。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负责实施。
4、国有贫困林场项目资金117万元(上级资金117万元),用于建设林场办公用房。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负责实施。
(五)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940万元(上级专项资金799万元,县级资金141万元),2018年拟整合的项目有:
1、乌兰县2018年村级公益性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540万元(上级资金49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1万元),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
2、乌兰县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400万元(上级资金3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用于村庄环境整治。由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六)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85万元(上级专项资金831.9万元,县级资金53.1万元),2018年拟整合的项目有:
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资金885万元(上级资金831.9万元,县级配套53.1万元)。计划改造危旧房354户,每户补助2.5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2.2万元,州级配套0.15万元,县级配套0.15万元。由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209.6万元(上级专项资金1209.6万元),2018年我县拟整合的项目有:
1、2018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1120万元(上级专项资金1120万元),主要建设位于乌兰县茶卡镇茶卡村。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实施。
2、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89.6万元(上级专项资金89.6万元),主要建设位于乌兰县茶卡镇乌兰哈达村。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实施。
(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30万元。(上级资金430万元),2018年拟整合的项目有:
1、县蒙医医院《四部医典》唐卡需用资金80万元(上级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80幅唐卡蒙古语版。由县民宗局负责实施。
2、希里沟镇河东村风雨廊桥及大门建设项目资金280万元(上级资金280万元),主要修建风雨廊桥及大门。由县民宗局负责实施。
3、希里沟镇河东村乡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70万元(上级资金70万元),用于乡村道路建设。由县民宗局负责实施。
(九)其它1673万元(上级资金1673万元),2018年我县拟整合的项目有:
1、乌兰县第五中学综合楼及活动室建设资金432万元(上级资金432万元),用于主要实施800平方米综合楼及800平方米活动室。由教育科技局负责实施。
2、乌兰县2018年计划农村公路项目1241万元(上级资金1241万元),用于道路硬化、县乡道改造、配套桥梁、独立桥梁。由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五、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把思想统一到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上来,明确认识财政涉农资金是新形势下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率的重大举措,有利于集中力量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有利于转变和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把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把创新财政资金整合机制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第一抓手,不断提高工作的统筹性、实效性、持续性。
2、加大宣传,狠抓落实。要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宣传涉农资金整合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正确认识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工作,推动涉农资金整合。
3、严肃纪律,密切协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整合、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资金整合属地监管责任,县乡村三级要建立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创新审计监管。以精准扶贫规划和统筹资金方案为依据,将整合后的资金作为一个整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审计,对统筹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实行审计监督,积极开展统筹资金绩效审计,审计结果作为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验收和资金分配的依据。使用方向和使用绩效的监管,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4、强化考评,注重实效。要把建立统筹使用资金机制,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对有关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特别要对重视程度、推进力度、脱贫速度、群众满意度等实施绩效考核,要注重考核资金统筹规划方案编制、项目精准选择、实施区域布局、体制机制创新、统筹规模、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效果等重要指标。改变县级项目考评内容,将纳入统筹方案的全部资金作为扶贫资金进行考评,可引进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评估。对统筹机制完善、扶贫效果显著的部门,要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奖励,并作为来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