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示名单
根据《乌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分配退出和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经社区、镇、县三级单位的审核,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本次符合乌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的保障对象共计1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4月3日至2017年4月10日下午止。若对下列保障对象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县保障性管理中心,反映情况,书面材料要自报并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反映情况的部门及电话:0977-8242290
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0977-8241830
附件:乌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的保障对象名单
乌兰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二0一七年四月三日
乌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的保障对象名单
(2017年3月)
铜普镇(1户)
上尕巴村(1户)
1、王占权,男,1966年出生;妻子葛玉兰,1967年出生。经审查妻子患有严重的席汉氏综合症,病情严重,看病、县内无住房,生活工作十分不便。情况属实,入住解放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