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示名单
根据《乌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分配退出和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经社区、镇、县三级单位的审核,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本次符合乌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的保障对象共计9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9日下午止。若对下列保障对象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县保障性管理中心,反映情况,书面材料要自报并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反映情况的部门及电话:0977-8242290
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0977-8241830
附件:乌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的保障对象名单
乌兰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二0一七年五月二日
乌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的保障对象名单
(2017年4月)
铜普镇(2户)
都兰河村(1户)
1、李桂山,男,1983年出生,家中5口人,经审查此户是村内精准扶贫户,因孩子在倒一完小上学而且患有多种疾病,县内看病上学无住房,生活工作十分不便。情况属实,入住解放小区。
社区(1户)
1、金海莲,女,1985年出生。经审查本人是从德令哈刚考录到兽医站的职工,因参加工作时间不长,无能力购买房屋,情况属实,分配至幸福小区入住。
茶卡镇(1户)
社区(1户)
1、喇桂芳,女,1944年出生;女儿王国梅,1977年出生。经审查该户因租住平房,平房在拆迁范围内,无处居住,情况属实,安排至粮油购销综合楼公租房内。
柯柯镇(4户)
赛什克村(1户)
1、李德红,女,1954年出生。经审查本人肢体残疾四级,因要在县医院经常就诊,县内无住房生活不方便,情况属实,安排至粮油购销综合楼公租房内。
赛纳村(1户)
1、吴成全,男,1971年出生。经审查家中3个孩子在县中学上学,县内无住房生活不方便,情况属实,安排至粮油购销综合楼公租房内。
南柯柯村(1户)
1、南吉,女,1941年出生。经审查因本人要在县医院经常就诊,县内无住房生活不方便,情况属实,安排至牧民小区平房内居住,监护人五一。
北柯柯村(1户)
1、华毛,女,1993年出生。经审查本人毕业后在县教育局工作(临时工),县内无住房,给生活工作造成很大不便,情况属实,分配至牧民小区内。
希里沟镇(1户)
1、许永德,男,1944年出生。经审查此户系拆迁户,拆迁后县内无住房生活不方便,情况属实,安排至粮油购销综合楼公租房内。
暖商(1户)
1、青海茶卡天空壹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无办公用房,经县常务会议同意,安排至粮油购销综合楼公租房内两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