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示名单
根据《乌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分配退出和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经社区、镇、县三级单位的审核,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本次符合乌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的保障对象共计6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7日下午止。若对下列保障对象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县保障性管理中心,反映情况,书面材料要自报并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反映情况的部门及电话:0977-8242290
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0977-8241830
附件:乌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的保障对象名单
乌兰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二0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乌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的保障对象名单
(2017年6月)
希里沟镇(5户)
城东社区(1户)
1、马明,男,1994年出生。经审查此户于2017年在县电视台打工,现无条件购买住房,情况属实,入住阳光小区。
城中社区(3户)
1、郭玉明,男,1972年出生。经审查此户从山西来乌兰县务工,现无条件购买住房,情况属实,入住粮油公租房。
2、刘小龙,男,1984年出生。经审查此户于2017年考入县农技推广站,现无条件购买住房,情况属实,入住粮油公租房。
3、邓才能,男,1970年出生。经审查此户从湖南来乌兰县务工,现无条件购买住房,情况属实,入住粮油公租房。
城西社区(1户)
1、李冀和,男,1974年出生。经审查此户在入县水管站工作,现无条件购买住房,情况属实,入住粮油公租房。
铜普镇(1户)
都兰河村(1户)
1、王海芳,女,1978年出生。经审查此户是都兰河村肢体残疾三级残疾人,孩子在县内上学,无力购买住房,情况属实,入住牧民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