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政〔20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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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健康乌兰2030”行动方案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健康乌兰2030”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月3日
“健康乌兰2030”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全国、省、州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推进健康乌兰建设,提高全县各族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健康海西2030”行动计划》精神,结合乌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五大”发展理念和省委“131”、 州委“2456”、县委“345”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以共建共享全民健康为战略主题,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为把乌兰建成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县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健康服务业体系基本形成。
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环境进一步提升,形成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
健康乌兰建设主要健康指标
指 标 |
单位 |
2015年 |
2020年 目标 |
2025年 目标 |
2030年 目标 |
健康状况 |
人均期望寿命 |
岁 |
73 |
74.2 |
75.4 |
76.5 |
婴儿死亡率 |
‰ |
11.75 |
10 |
8 |
6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13.37 |
12 |
10 |
8 |
孕产妇死亡率 |
/10万 |
81 |
25 |
20 |
1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 |
78.1 |
90.6 |
92 |
93.6 |
健康生活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m2 |
3.6 |
4.5 |
5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8 |
16 |
23 |
30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 |
万 |
1.3 |
1.6 |
1.8 |
2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1.8 |
2.4 |
2.8 |
3.0 |
健康环境 |
县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比例 |
% |
75 |
80 |
80.5 |
81 |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二、重点任务
(一)普及健康生活
1、全面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开展健康知识、健康理念、健康生活、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心理等专项行动。
加强机构建设,优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资金投入,改善工作设施设备条件,加强专业人员培养,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体系,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能力。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发展健康文化,移风易俗,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充分发挥传统和新媒体的作用,加大健康宣传力度,拓展健康教育渠道。推进“12320”卫生计生服务热线建设,打造健康科普平台。健全以县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中心,以医疗卫生机构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者为骨干,以企业、学校、社区等兼职健康教育人员为依托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通过健康素养巡讲的方式,深入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等开展《青海省健康素养88条》大型专题讲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开展常住居民的健康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平台,拓宽群众获取健康知识途径;以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街道社区、商场超市为主阵地,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在户外、公共场所LED屏、出租车等场地连续播放健康公益广告及核心知识。围绕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及合理饮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健康等生活方式进行干预,组织开展重大疾病、重点传染病、主要慢性疾病的防治知识与技能相关培训、健康咨询、义诊服务等,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
到2020年,提高全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具备科学健康观的人口比例达到60%。到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具备科学健康观的人口比例达到70%。(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卫计局、县委宣传部、县团委、县经发局、县文明办、县文体广电局、县教科局)
2、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构建学科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大力培养健康教育师资,将健康教育纳入体育老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的重要内容。到2020年,开展规范化的健康教育课程的学校达到85%以上。到2030年,开展规范化的健康教育课程的学校达到95%以上。
加强留守儿童健康状况评估,积极开展卫生习惯与健康行为、伤害预防与自我防护、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心理健康等健康教育主题活动,通过儿童到老人、学校到家庭的健康知识传播,促进留守儿童和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科局、县卫计局、县文体广电局)
3、引导合理膳食,促进膳食营养平衡。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加工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宣传要点,针对不同人群(孕妇、青少年、婴幼儿及老年人)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居民形成科学合理的膳食习惯,逐步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的“人人讲营养、人人重营养”的健康饮食文化。
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设置食堂机构的营养健康工作指导,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健康饮食指导和咨询工作,为城乡居民提供营养知识传播和营养咨询。到2020年,全县居民营养知识素养达到20%,营养缺乏患病率下降10%,人均食盐量下降10%。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达到30%,营养缺乏患病率下降15%,人均食盐量下降20%。(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民宗局、县卫计局、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电局)
4、开展控烟限酒,提倡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普及烟草危害知识,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积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社区创建活动,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到2020年,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下降15%。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及过度饮酒导致疾病的发生。(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民宗局、县卫计局、县教科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文体广电局)
5、关注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普遍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乌兰县人民医院开展精神卫生工作,设立乌兰心理援助热线,为公众免费提供24小时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到2030年,公众对心理问题的认识和主动求助意识普遍提高,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卫计局、县经发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教科局)
6、加强治理,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等为重点,开展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宣传教育及干预。加强对性传播疾病高危人群的综合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相关疾病的传播。
广泛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突出毒品危害和涉毒违法犯罪后果,普及禁毒知识。提高发现涉毒行为的能力,加大禁吸戒毒力度,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和社区康复工作,进一步完善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相结合的戒毒康复体系,提高对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网格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毒品危害。(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县团委、县妇联、县文体广电局)
7、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健身步道、骑行道、全民健康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健身运动场所等设施建设。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智慧体育”建设步伐,提高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到2020年,县文化体育活动场馆、镇全民健身广场、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点、寺院健身路径、社区全民健身点实现全覆盖,在城镇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4.5㎡,县标准足球场覆盖,非标准足球场在学校、镇、社区普及。到203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6㎡。(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文体广电局、县经发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教科局、县民宗局)
8、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全面实施《海西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将全民健身融入居民的日常生活。充分调动体育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充分利用法定节假日、民族传统节日、农闲季节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篮球、足球、射箭、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广播体操、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大力推广赛马、摔跤、射箭、锅庄、安代舞等民族体育项目。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积极倡导工间、课间健身制度,坚持每天健身1小时。到2020年,全县各级各类体育协会达到10个以上,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50名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1.6万人以上;到2030年,全县各级体育协会达到15个以上,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70名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2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局、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教科局、县卫计局、县妇联、县残联、县民政局)
9、加强体育和医疗的融合,促进非医疗健康干预。提高全民对体育与健康关系的认识,发布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拓展医保卡在体育健身方面的消费用途。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发挥体育锻炼、健身、休闲体育在疾病预防和治疗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中(蒙)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提倡开展健康咨询和调理服务。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文体广电局、县教科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
10、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增进身心健康发展。制定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等计划,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严格保证学生校内体育课时和课外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加强科学指导,促进妇女、老年人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推进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到202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中等强度体育活动2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合格率达到85%以上,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1个。到2030年,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2个。(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宣传部、县文体广电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妇联、县残联、县民政局)
(二)优化健康服务
1、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普及防治知识。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提高区域性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加强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全面实施医疗机构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提供血压、血糖、血脂检测等服务,推广乌兰县“健康小屋”试点经验,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设立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等自助检测点,引导居民进行自我检查。对检出的慢性病患者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定期随访,实施有针对性的用药指导及健康干预工作,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冠心病、肺心病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到202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达50%以上,控制率达20%;到2030年,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达80%以上,控制率达30%。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进一步强化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禁捕旱獭、科学灭獭、区域联防、交通检疫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降低动物间疫情流行强度,严防人间鼠疫发生传播。继续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扩大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监测检测、综合干预,完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服务,提高抗病毒治疗的覆盖面,加强血液管理、医疗保障、关怀救助、权益保护、组织领导和防治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保持艾滋病低流行态势。加强结核病综合防治服务、耐多药监测和规范结核病人诊疗管理。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强化动物源性突发急性传染病源头治理,积极防范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巩固和提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接种率,强化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质量,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使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强化地方病防控。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中间宿主防治、病人查治相结合的包虫病综合防治策略。加强部门协作,开展患病牛羊内脏销毁、犬类动物驱虫及粪便管理,饮食饮水卫生等综合干预。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包虫病防控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碘缺乏病防治长效机制,坚持全民食盐加碘和健康教育的综合防治策略。加大布病等其他地方病的防控力度,全面控制地方病的流行趋势。到2020年,实现包虫病筛查全覆盖及包虫病患者治疗全覆盖,包虫病病人规范管理率达到100%,全县全部消除碘缺乏病。到2030年,包虫病流行得到基本控制,地方病不再成为危害人民健康的重点问题。(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民宗局、县卫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教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电局、县财政局)
2、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健全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加强基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模式,注重家庭服务,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服务发展政策框架,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县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优化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孕产、儿童保健服务。开展民生五项基因检测,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完善计划生育服务政策,加大计划生育再生育家庭医疗服务和保障力度。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建立扶助制度,实行奖励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健全县、镇、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和预警机制,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人口基础信息特别是流动人口动态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适宜水平。到2020年,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妇联)
3、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布局。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不断完善工作任务分配模式、项目绩效考核模式和资金分配模式,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和群众感受度。以镇、边远农牧区为重点,加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建设,扩大项目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使城乡居民特别是流动人口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管理,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覆盖面。到2020年,力争每个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1名。以社区、镇为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率达到100%。以县为单位,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财政局)
4、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加强以乌兰县人民医院为龙头的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加快乌兰县人民医院与青海省人民医院构建省级医疗联合体工作。大力开展儿科、妇产科、外科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带动全县医疗服务整体水平提升。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等医疗专科建设。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强牧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牧民定居点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并配备流动服务车和相关设备,开展巡回医疗卫生服务。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4人、注册护士达到3.1人。到2030年,15分钟基本医疗服务圈基本形成,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人、注册护士达到3.8人。(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卫计局、县经发局、县财政局)
5、优化分工布局,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医疗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和家庭责任医生队伍建设,根据居民卫生服务需求,以服务包形式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首诊机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牧区以乡村医生作为牧户家庭责任医生,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家庭医生“居民健康守门人”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综合医院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全面施行分级诊疗制度,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三级公立医院重点开展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完善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对口帮扶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到2020年,每万人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人。到2030年,每万人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人,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基层首诊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人社局)
6、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医疗管理水平。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完善临床药师准入制度,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保障临床用药安全。大力开展合理用药监测、预警、干预工作,严格落实合理用药政策。开展药品安全性、经济性、适用性评价。完善义务献血制度,加强县级血库建设,强化用血安全各项措施,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强化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到2020年,再住院率、抗生素使用率等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达到全州平均水平,临床路径管理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30年,再住院率、抗生素使用率等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达到全州先进水平,临床路径管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经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
7、突出民族医药特色,强化中(蒙)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蒙)西医结合,推进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深化蒙医医疗集团内涵建设,开展特色疗法、院内制剂、适宜技术推广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和合作,提升县级(蒙)医医院能力建设,推进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蒙)医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到2020年,100%的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5%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蒙)医药服务。到2030年,100%的医疗机构能够提供中(蒙)医药服务。
实施中(蒙)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蒙)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蒙)医健康保障模式。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蒙)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快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拓展中(蒙)医医院服务领域,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开展“中(蒙)医药海西行”活动,大力传播中(蒙)医药知识和易于掌握的养生保健知识、方法。到2020年,85%的中(蒙)医医疗机构能够开展治未病服务。到2030年,100%的中(蒙)医医疗机构能够提供有效的治未病服务。
推进中(蒙)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建立中(蒙)医传统知识保护制度,发展中(蒙)医药健康服务,打造中(蒙)医药知名品牌。保护重要中(蒙)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建立中(蒙)药资源种植繁育基地,促进药材种植绿色发展。到2020年,完成蒙医药传统文献的普查和重要文献的整理基础性工作。到2030年,蒙医药传统文献得到全面整理。(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经发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牧局、县科技局)
8、扎实推进妇幼项目工作,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倡导优生优育,全面推进住院分娩补助制度,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加强儿童早期发展的管理,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提高妇女常见病及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卫计局、县经发局、县财政局、县妇联)
9、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促进老年人健康服务。依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老年医学服务体系建设,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蒙)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密切结合,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鼓励为居家养老的高龄、慢病、失能(部分失能)、失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健康管理等服务。规范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将医养结合机构和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将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社区护理、失能失智老年人医疗护理等健康养老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养老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每千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8张,护理床位占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20%。到2030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10、加大残疾人救助力度,维护残疾人健康。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程,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辅助器具适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并给予补贴,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0-6岁残疾儿童免费实施康复服务。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开展助视、助行、助听等十大康复救助计划。广泛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内容,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建档立卡、评估、护理、咨询、指导和转介等服务,将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延伸至社区和残疾人家庭。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所有在建、新建、改建、扩建的城镇道路和公共建筑物,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监理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无障碍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为残疾人融入社会提供保障。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康复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增强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有效预防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加强对致残疾病及致残因素的防控,强化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到2020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0%。到2030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5%,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95%。(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残联、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三)完善健康保障
1、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均衡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理确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例。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探索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职工大病保险政策,稳步推进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医保制度间的有效衔接。到2020年,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达到800元。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趋于成熟。(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计局)
2、推行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医保管理服务体系。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行按人头、按病种、按定额、按床日等复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建立基本医保制度间转移接续制度。加强医保智能审核和监控,强化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和制约。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在加强医疗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保障患者需求、基金结余适度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到2020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93%和80%左右。到2030年,医疗保险复合型支付方式基金支出占医疗保险付费总额的80%以上,基本医疗个人支付比例明显下降。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兴组织形式。到2030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初具规模,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计局)
3、强化药品供应保障,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健全中(蒙)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统筹做好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送管理工作,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提高药品采购、配送集中度,建立覆盖城乡的药品流通网络,提高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到2030年,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和数量能够满足医疗机构需求。(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经发局、县卫计局)
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巩固实施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提高全民用药保障水平。建立健全集抢救、短缺药品、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重大疫情药品的储备制度。建立基本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按照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医疗行为和价格行为监管,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监管,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经发局)
(四)建设健康环境
1、加强城乡卫生综合治理,改善健康卫生环境。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善人居环境。重点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立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到2020年,县城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5%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农牧区集中供水率达到9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水质达标率达到80%。到2030年,县城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7%;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4%;农牧区集中供水率达到98%,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水质达标率达到95%。
加大农牧区改厕力度,持续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环境。按照“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原则,将农牧区改厕工作纳入到特色小镇建设、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中实施,紧密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合理整合项目资源,统筹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建设卫生公厕。(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水利局、县卫计局、县经发局、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加强规划和设计,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把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作为推进健康乌兰建设的重要抓手,保障与健康相关的公共设施用地需求,完善相关公共设施体系、布局和标准,将健康政策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促进城市建设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工程,提高社会参与度。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便民优质的服务、和谐文明的文化为目标,全面提升社会服务保障和管理水平、全民健康文明素养。加强健康学校建设,强化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等相关政策。完善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监测和评价体系。大力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整体提升。
到2020年,国家卫生县城达到100%,国家卫生镇达到25%,省级卫生镇达到75%,省级卫生村40%。到2030年,国家卫生镇达到50%,省级卫生镇达到100%,省级卫生村80%。(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卫计局、县经发局、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教科局)
3、深入开展环境污染治理,提高居民幸福环境指数。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因地施策深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抓好城镇扬尘综合整治和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以及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管理,深入推进产业园区、新区等开发建设规划环评,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强化源头预防。
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网络建设,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以农用地、牧草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和遗传多样性。到2020年,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比例达到80%,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达到100%。到2030年,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比例达到81%,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局、县经发局)
4、严格控制,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推动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污染台账,实现持证按证排污。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经发局)
5、建立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加强环境监测。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检查、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有机整合县内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站点,利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监测监控手段,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检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检查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提供科学监测数据,切实维护和保障公众健康。(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局、县经发局)
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牧业生产,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农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检验检测等监管制度,完善农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进一步强化农畜产品产地检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
完善监管体制,加强食品安全法制、诚信自律、科学常识宣传,增强广大食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严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活动,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肃查处违规使用禁用农兽药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到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
7、强化药品安全监管,规范市场药品经营秩序。全面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做好认证、跟踪检查,严格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购销渠道和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严防非法药品进入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统筹药品注册、生产、流通、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质量抽检、不良反应监测及舆情监测等各方面的药品安全风险信息,确定监管重点、内容、频次和方式,提高风险发现和控制能力。建立健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监管与监督销毁长效机制,减少对社会和环境的危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局)
8、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加强安全生产,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检查与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加强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开展对放射工作场所的年度监测,建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等。到2020年全县放射诊疗辐射防护达标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9、加强交通管理,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公路安全隐患。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和居民综合素质,对驾驶人员开展急救知识培训,提高自救和急救水平。开展超重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综合治理。到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6%;到2030年,在2020年的基础上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6%。(责任单位: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红十字会、县卫计局)
10、预防和减少伤害,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严格执行国家农药使用规范。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
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机制,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提高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强化县级120急救站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急救体系,提高救治效率。到2020年,建立覆盖全县的紧急救援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到203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建立覆盖全县较为完善的紧急救援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救援能力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农牧局、县公安消防支队、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经发局、县财政局)
(五)发展健康产业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多元办医格局。进一步落实社会资本办医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现非营利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水平和规模。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到2030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全县总床位数的25%。(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经发局、县国税局、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构建健康服务大环境。积极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服务。大力开展远程会诊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县、镇二级医疗机构的远程会诊医疗服务体系,使群众享受到更多优质医疗资源服务。大力发展中(蒙)医药健康旅游,打造集治疗、康复、养生、文化、旅游、休闲为一体的民族医药健康服务。依托盐湖资源,打造茶卡盐浴养生小镇。(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旅游局、县文体广电局、县经发局、县财政局)
3、开发特色资源,积极发展健身休闲运动。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动力源作用,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质监测、健身培训和体育用品销售等体育产业门类规模。围绕高原体育、生态体育、康体休闲,借助草原、沙漠民俗等优势,重点打造沙地、水上、赛马、足球、那达慕等品牌赛事和活动。加快盐湖旅游产业建设。(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局、县旅游局、县卫计局、县经发局)
4、加强科学技术创新,推动民族保健医药产业发展。以科技创新推进高原特色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加强中(蒙)药材野生资源的保护,突破枸杞产业中红枸杞提取黄酮、黑枸杞提取花青素等关键支撑技术,推动枸杞提取多糖等高效活性成分生物制品、特色保健品开发和精深加工等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藜麦、白刺、沙棘和中(蒙)药材等高原特色生物产业的良种生产和保障能力,突破藜麦提取皂苷素关键技术,加大以中(蒙)药颗粒饮片和中(蒙)药提取物为主的技术研发,推动高原民族特色医药资源的开发利用,形成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资源与中(蒙、藏)医药创新型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卫计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支撑和保障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形成促进健康的合力。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政事分开,发挥政府在宏观管理、规划制定、建立标准、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减少对医院人事编制、科室设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公立医院日常运行的直接管理。推行管办分开,实现医院管理与办医机构的分开,将医院微观管理权下放,切实让医院扮演好“管医”角色。
完善医院补偿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实施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明确地方政府举办公立医疗机构的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有条件的医院自筹资金设立绩效奖补资金,依据考核结果予以兑现。
引导和规范医药卫生机构建立内审制度,加强自查自纠。强化医务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业水平。强化综合监管能力,落实各部门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经发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
(二)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加强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完善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农村牧区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和毕业生接转就业工作,确保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及时上岗就业。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启动面向村卫生室三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人员培训;提高人员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落实县级医院培养骨干医生政策,优化基层人才结构。加快推进全科医生培养,通过正规培养、转岗培训、执业医师招聘等方式加快培训步伐。发挥对口援建平台作用,开展精准医疗对口帮扶。加强中(蒙)民族医药人才培训培养,提高中(蒙)医服务能力,基本满足居民健康需求。实施“海西州高端创新人才百人计划”,重点引进紧缺专业的医学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和管理人才队伍。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激发专业人员工作积极性。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创新人员使用、流动与服务提供模式,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因需设岗、以岗定薪”的薪酬制度,鼓励和引导专业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加大公共防疫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畜间包虫病、布病防治水平。推进卫生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加强中小学健康促进人才培养培训,提高学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水平。将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纳入全县人才培养规划,制定康复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发展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农牧局、县残联)
(三)加快健康信息化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以“智慧医疗”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建立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完善三级医院远程医疗区域中心功能,建立东西部远程医疗中心和院内远程医疗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工作机制,提升远程医疗服务内涵。完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健康信息服务。积极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争取到2030年,实现县、镇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通共享、规范应用,实现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健康卡,远程医疗覆盖县、镇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现人口健康信息规范管理和使用,满足个性化服务和精准医疗的需求。(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经发局、县财政局)
(四)加强健康法制建设。加强健康重点领域部门和地方性规章制度建设,健全健康领域标准规范和指南体系。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健康领域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计局、县教科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局、县文体广电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法制办)
(五)强化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康乌兰建设推进协调机制,成立健康乌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健康乌兰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推动部门、地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汇报,确定下一步工作任务、时间和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健康乌兰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健康乌兰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考核办要会同相关责任单位研究完善健康乌兰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目标、任务落实的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