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政〔2017〕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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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兰县茶卡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建设用地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乌兰县茶卡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乌国土资〔2017〕5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乌兰县茶卡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于2016年1月经州发改委批复(西发改投[2016]31号),项目总投资2660万元。
二、项目用地为三个地块。第一地块位于幸福路西侧,巴音路北侧,面积3349.7平方米,该地块为该地块为西政土函[2016]14号文批准的乌兰县2016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后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第二地块位于茶卡应急广场东侧,茶卡幸福路城市棚户改造工程西侧,面积4325.8平方米,该地块为原有建设用地;第二地块位于茶卡汽车站北侧,公路段东侧,面积750.7平方米,三块共计8426.2平方米,现以划拨方式提供给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作为茶卡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用地。
具体用地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此复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