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政〔2017〕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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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计划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经济和发展改革局、建设和交通局、财政局:
县国土资源局、经济和发展改革局、建设和交通局、财政局报来的《关于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的请示》(乌国土资〔2017〕5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出让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如下:
一、县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位置:
1、团结路东侧,文化路南侧,该地块为城市规划拆迁防疫站家属院,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2、东小街南侧,乌兰县蒙方民族用品有限责任公司东侧,该地块为原蒙医院家属院,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3、龙乌路南侧,青海三江沃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东侧和西侧,该地块为原草原站及乌兰县化工纸业有限公司,出让用途为工业
4、兴海商业街东侧。该地块为城市规划拆迁县委家属院,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
5、315国道北侧,原火电厂家属区南侧,该地块为原貌建设有地,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
二、察汉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位置:
察汉诺三角地带,察汉诺详规划中的商业区,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
三、茶卡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位置:
1、交通街东侧,长鑫大酒店东,该地块为2016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
2、巴音路北侧、金陵宾馆东侧,该地块为2016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
3、巴音路南侧、祥和路西侧,该地块为2016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
4、巴音路南侧,藏源公司北侧,该地块为2016年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5、茶卡盐湖景区范围内的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用途为商服、旅游用地。
6、茶卡109国道东侧,青海金泰哇玉科技生态园东侧,该地块为2016年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7、东环路东西两侧,该地为天然牧草地,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
8、109国道北侧,茶卡铁路专用线南侧,该地块为夏日哈转用站,出让用途为工业。
9、位于茶卡镇小水桥,109国南侧(G109线2228处),该地为天然牧草地,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
四、柯柯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位置:
柯柯镇镇区北侧,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具体出让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