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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政办〔2017〕
157号
mobile.allsport365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兰县“多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兰县“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9月29日
乌兰县“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青政办〔2017〕172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
2017年
10月
1日起
与全国同步实现“多证合一”。进一步深化推进我县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化审批环节,强化部门协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创业创新,切实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一)整合涉企证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青政办〔2017〕172号)精神,在“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再整合31项涉企证照,实行“多证合一、一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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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整合的证照不再发放,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登记效率,以“减证”带动“简政”,解决企业办理证照“部门多次跑、资料重复交、办理时间长”问题。
(二)推进业务协同。坚持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相结合,从严控制个性化信息采集,信息一次采集共享。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相关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避免让企业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
(三)实行“一窗受理”。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平台(简称公示平台)公示,并及时归集到青海省公共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简称交换平台)。
(四)简化“多证合一”手续。实行“多证合一”后,企业不再另外办理“多证合一”涉及被整合证照事项。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协同监管平台(简称协同监管平台) ,共享信息,满足管理需要。已按照“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监管部门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五)互认“一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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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法律效力。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对“多证合一”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再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互认“一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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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法律效力,使“一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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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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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天下。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将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以有效监管保障便捷准入,提高开办企业积极性。要切实转变理念,精简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履职意识,明确监管责任,主动实施监管。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协同监管平台、交换平台,不断完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公示平台和“信用青海”网站的作用,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功能,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减少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大力推进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孤岛。一是建立区域内统一标准的市场主体信息库,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政府数据资源体系,打破部门和行业自信壁垒。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监管平台、交换平台,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二)推进“一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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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广泛应用。坚持“多证合一”与“一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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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应用相结合,打通改革成果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衔接,对下级的业务指导,加大投入力度,推进部门信息系统与协同监管平台的有效衔接,共同使用由国家工商总局统一信任源点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进行主体身份识别,获取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进“一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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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在区域内、在政府部门间及行业内的互认和应用。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型模式。坚持优化政务服务与推进“互联网+”相结合,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实行线上、线下互为补充的登记服务新模式。行政服务大厅要在“多证合一”的基础上,加快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模式下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审批、“一张网”办理,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环节,降低办事成本,实现“一网通办、一窗核发”。
四、责任分工
(一)推进协同监管平台互联共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支持,升级改造本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推进本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协同监管平台等的数据交换,及时准确获取企业登记基础信息,同时将涉企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上传到协同监管平台,推动实现业务协同。
(二)加大政府网络平台建设。县政府要结合“多证合一”改革,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案,推进以电子政务外网为基础,横向和纵向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建设。推进以协同监管平台和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依托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打通横向部门间的信息孤岛,推进省、州、县三级之间的信息共享。推进协同监管平台在本地区的广泛应用,确保整合事项信息和各部门在登记、审批、监管中产生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归集和共享,为事中事后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三)推行“互联网+工商登记”模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工作,推进线上、线下互为补充的工商登记,制定线上、线下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降低办事成本,推动工商登记“最多跑一次”,最终实现“零见面”,打造“互联网+”模式下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工商登记服务体系。
(四)合理整合优化登记窗口。行政服务大厅要针对“多证合一”改革,合理整合优化和配齐窗口登记人员,适量增补帮办辅助人员,保障帮办辅助人员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打包购买网上解答、电话咨询、用户注册、网上预审、材料分流等一般性事务服务,以此减轻窗口工作压力。加大身份识别、材料扫描、电子签名、电子档案扫描查询等硬件投入,为实现线上线下互为补充的登记服务提供基础设备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及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多证合一”按时全面启动和有序推进。
(二)加强工作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为顺利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员、场所、设施和经费保障,确保改革前后登记窗口工作顺利开展,平稳过渡。
(三)加强工作宣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及时回应社会关注,要做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加大对改革内容的政策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使社会各界充分知晓改革、支持改革,自觉应用改革成果,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1. 青海省“多证合一”整合涉企证照事项清单
2.“多证合一”办理流程图